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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年以后,陈向林在一些知识付费平台,以 PPT + 语音讲解的形式开课,揭秘软件商的版权「勒索」秘密、教企业如何避险——他在开课的 PPT 上写下流程:第一步,找到使用软件的企业;第二步,精确找到企业侵权的证据;第三步,发函。
一般来说,软件商给代理商的跟单期限是六个月。因此,代理商会不惜任何方式获取发函所需信息。
他们「像间谍一样」冒充求职者和猎头,向技术人员打听软件部门情况;冒充市场合作方,以了解企业实力为由,打听软件使用信息;冒充送资料的快递员,声称必须联系到老板本人,以获取其联系方式;除了冒充以外,他们还会以软件销售的名义潜入公司,用拍摄通讯录等方式获取信息。代理商甚至像私家侦探一样,精细地研究老板的脾气、家乡、有几套房、开什么车。
「演戏」的状态让人「分裂」。陈向林说,他很怕对方怀疑自己,追问下去,「心里会很慌」。不仅如此,销售要学会策反员工,行内称之为「做关系」、培养「内线」。双方最后交易的结果,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掌握的情报。
以江浙沪一家企业为例,该企业侵权了 10 套,以 20 万/套的价格计算,该公司应补 200 万授权费。销售人员原本对该公司的预期是 50 万——大多数侵权多套的企业最终只会买 1、2 套。但在谈判会上,一名「内线」通过在桌子底下、接电话为由等方式给陈向林的同事通风报信,告诉他自己老板的心理底线,是 180 万。最终,此单以 150 万成交。
策反的过程并不难。收买人心往往是给人好处,陈向林犹豫要不要继续往下展开,「有的人喜欢钱,有的人喜欢花天酒地。」他委婉地说道。
金钱带来最大的驱动力。按行规,一单成交额,软件商拿 80%,代理商拿 17%,销售拿 3%。工业软件的客单价往往很高,按一单成交额 20 万计算,代理商能拿 3 万多,销售能拿 6000 元。
多数销售入行都是冲着更优渥的工资。陈向林也不例外,他本是一名技术人员,随着婚后生活成本的提高,30 岁那年,他决定转型做销售。
欺骗、骚扰、坑「企业」的愧疚感,让很多销售承受不了,陆续离职。「大约有 60 % 的人能留下来」,那是对金钱的渴望特别强烈的人,陈向林当时认为,自己属于后者——「销售的天职是拿订单,其他都是零」,他说,「挣扎就别做了呗」。
但随着收入压力渐渐减小,道德感开始浮出水面。「一次两次不恶心,长期就恶心」,他说,「如果不是生活压力所迫,谁会做这个呢」?他不想再继续「浪费青春」。工作三年后,他离开了——现在,他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技术总监,「名正言顺给公司贡献正向的价值」,赚的钱「心安理得」、「花得也爽」。
他提到一家如今还在做的代理商,全公司只有 2 个人。老板爱炫耀,「我们今年做了两千万」,看起来很自豪。
在美国,软件商们也进行着涉嫌「勒索」的行为。不过并非通过代理商,而是通过商业软件联盟(BSA)、软件与信息产业协会(SIIA)等行业协会。十几年内为数百名美国企业辩护的美国知名律所 Scott & Scott, LLP 管理合伙人 Robert J. Scott,曾于 2016 年撰文批评这一现象。
他写道,企业并未刻意「侵权」,但软件商通过鼓励内部告密来获得侵权信息,向企业索要高额费用、还伴随持续骚扰。这带来了大量的情感损害、时间成本和经济赔偿。
五、改变该开始了「千万不可恶语相向,惹毛他们。」在接待企业咨询时,陈向林常常这样警告企业。就工业软件来说,他认为企业侵权规模在 10 套以上,就有被执法的基础。
目前看来,软件商侵权诉讼的杀伤力是巨大的。陈向林透露,几年前,一家电动汽车公司被软件商以侵权告到法院,最终判赔上千万。还有一家来自江浙沪地区的模塑大厂,由于侵权,也被判赔了上千万。
而麦海波提到一个发生在 2013 年的案例,某广州教培学校被软件商以侵权为名告上法庭,最终被判赔几百万元。公司直接破产了。
麦海波律师建议,当收到函件时,企业应第一时间自查是否有侵权行为。如果确实存在侵权行为、又想继续使用其软件(或找不到替代品),可跟软件商商谈购买。
另一方面,陈向林建议,企业应尽早开始未雨绸缪。比如收集整理员工电脑的系统软件安装情况。如果一些软件是员工自己下载,用于娱乐学习的,则需提醒不能在公司使用,「因为个人行为只要是在公司内部使用,统一由公司法人承担」。
一个数据可以窥见国内企业内部管理的整体状态——最终,代理商以「间谍」方式获取证据的成功率达 90% 以上。
企业信息的泄漏与其内部管理有很大的关系。「那些做事严谨、管理规范的企业,几乎无懈可击,不给代理商任何机会」。陈向林说。
「中国的很多小企业,别说法务,就连财务都是兼职的,或者退休人员返聘」。一名来自企业职能的受访者说,因此在类似「索赔」、「勒索」中,企业的技术人员更容易接到类似的电话和邮件,「(代理商)希望通过技术人员来吓唬公司管理层」。
多位采访对象表示,企业避免受制于软件商的根本方法是,不要依赖它们,能随时找到替代品。但某种程度上,多年以来中国始终没有出现好用的软件,与市场习惯了盗版密不可分。「好用不收费,市场需求已经被几个头部产品所满足,本土就没有动力去创新」。
一个可见的趋势是,中国将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。
2021 年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:在此之前,如果软件商未能获得「自己因侵权造成的损失」、和「对方因侵权获得的收益」这两项具体证据,则最高只能获赔 50 万元。这劝退了很多软件商。最终,愿意投入精力和财力的,是有意向在中国开拓市场的大软件商们。
但在 2021 年之后,法定赔偿额变成了 500 万,此外还增加了惩罚性赔偿的条款,故意和恶意侵权会判罚更高。这将进一步激发国产软件创新,改变软件行业被外国软件商垄断的局面。
2022 年 4 月 26 日,国新办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,并发布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(2021)》。
如今,进行版权「索赔」的多是外国软件商。多位接受采访的企业主均表示,要想真正摆脱受制于巨头软件商的局面,唯一的办法就是推广国产自研软件——国内正火的 SaaS 创业将是软件数字化的升级版。
由于 SaaS 软件一般部署在云端服务器而非本地电脑,且卖的是订阅制服务费而非授权(license),脱离了版权付费模式,版权「勒索」的可能性不大。
但极客公园与多名企业家沟通后发现,在经过与传统软件商漫长的「斗争」后,不少人对整个 SaaS 行业的态度都将「特别谨慎」。
这是我们决定写下这些故事的原因。过往的恶意软件销售也正为 SaaS 的未来埋下隐忧——企业家们害怕与新一代 SaaS 公司有长期的绑定合作,如果「收费不透明」、「规则不明晰」的状态不改变,难保企业与 SaaS 深度绑定后,类似「勒索」的情况不会再次出现。
毕竟在过去 20 年来,饱受软件「勒索」之苦的企业不在少数,但在公开领域从未有过对企服销售乱象的揭露和讨论——为保护企业免受伤害,沈远要求匿名,这是一次努力沟通的尝试。采访最后,他希望传递一句对 SaaS 领域创业者的忠告:希望保持自律,不要毁掉客户的信心。
毫无疑问,新的商业模式在等待一种新的商业文明。
注:应采访对象请求,沈远、李一龙为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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